双鸭山市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行政许可公示
发布时间:2012-08-22 访问次数:
一、行政许可的事项
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
二、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、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》
三、实施主体
双鸭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处
四、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;
1、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;
2、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;
3、拟招聘的专业人员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、专业证书及复印件;
4、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,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委托书;
5、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。
五、程序和期限
具体见流程图。